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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蓮新鮮事

【比賽訊息】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新竹市初賽得逕送參加決賽申請說明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112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依前開要點規定,具下列情形者不需參加初賽,得逕行參加決賽:
(一)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1、高中職以下學生於108 及110 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同類組決賽第一名者,得逕行依規定參加高 
     中職以下學段之決賽。上開連續兩第一名之情形,若有跨學段者,可併予採計。但A 組及B 組之間不得併計。
     2、凡於110 及111 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
(二)112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
     1、連續兩年(110及111學年度)獲得全國賽同類組特優者或110學年度因疫情禁賽但107、111兩年均為特優者,得逕行
     參加決賽,惟自選曲如已連續兩年獲得特優,應另擇新自選曲參賽。
     2、請於決賽報名時間內完成系統報名後,依初賽主辦單位規定繳交報名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符合前開資格申請逕送參加全國決賽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本市(團體項目、個人項目)參賽隊伍或學生,欲依上開規定申請逕送參加全國決賽者,請各校於112年10月5日(星期四)
     下午4時前將獲獎證明併同申請表送至東門國小輔導處辦理。
(二)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鄉土歌謠比賽新竹市初賽,倘報名截止該類組僅1隊報名參加者,得申請逕送全國決賽,
     本案由承辦學校(東門國小)確認各類組報名情形後另行通知及調查。
(三)申請逕送參加全國決賽者仍須依規於新竹市初賽報名期限內依規完成報名程序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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