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1月5日藝視字第1130000093號函辦理。
二、徵選活動之獲獎者,除頒發教育部獎狀外,另有獎金鼓勵,所有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徵選組別分國小低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113年3月1日起收件至4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一律採線上報名。
三、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該館網站(https://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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