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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竹蓮國民小學--全球資訊網

竹蓮新鮮事

【成績評量準則】「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A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2') }} 教務處|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另開新視窗)下載。
三、 有關國民小學一、二年級定期評量次數調降部分,以全校行事曆統一為前提,透過降低全校定期評量次數,或調整為多元評量方式等配套措施,進行定期評量之安排;另請依此次修正條文,修正所轄評量相關補充規定。
四、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劉先生,電話:(02)7736-7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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