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為持續提升COVID-19疫情期間之自殺防治效能,協請協助相關事項,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市衛生局109年4月23日衛心字第1090009458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已建立「疫情心理健康網站(另開新視窗)」專區,並善用心情溫度計(BSRS-5),以了解疫情相關資訊及心理健康資源,請廣加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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