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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報到&處室公告

【教材宣導】教育部函示「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含紙本及數位等模式)」購買權益請家長多多留意。

{{ $t('FEZ002') }} 教務處|

宣導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6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75255號函辦理。

二、市售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導教材多以學齡階段學生()為對象提供之升學導向相關商品及服務,為導正交易秩序,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於教育部研擬「訂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劃期間請留意。

三、承上,宣導:「家長於消費購買市售中小學學生課業學習輔助教材前,應請留意相關購買權益(如費用金額、給付方式、教材費用包括之項目、不包括之項目、數位教材使用期限)之合理性等,另除約定項目外,業者不得以其他方式變相或額外收取費用」。



{{ $t('FEZ003') }} 2022-07-12

{{ $t('FEZ014') }} 2022-08-11|

{{ $t('FEZ004') }} 2022-07-13|

{{ $t('FEZ005') }} 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