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4日臺教社(四)字第1112404284號函 辦理。
二、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 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且自112年起每年辦理2 次,預計112年3月、8月舉行。
三、3月份考試採「分卷分天」辦理,A卷訂於112年3月4日 (星期六)進行測驗;B卷訂於3月5日(星期日)進行測 驗;3月份場次未辦理C卷。考試形式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 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四、網路報名時間自111年10月24日上午9時至同年11月25日下 午5時止,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 (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
五、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12年 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請按此進入),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 費) / (02)7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 edu.tw;另8月份考試預計112年4月10日起開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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