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 函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之「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止,請查照並轉知參加該基金人員。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11年12月23日台管財三字第1111691890號函辦理。
二、 檢附原函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往來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作業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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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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