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衛生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22564號函辦理。
二、 本次修正重點為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確立部會權責、增列公正轉型、強化排放管制及誘因機制促進減量、徵收碳費專款專用及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後續將增(修)訂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俾利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及業者遵循,並召開說明會,以廣為周知。
三、 檢附教育部、環保署來函及公布令影本(含法律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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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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