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請前已登記112年8月1日退休者,請於本(112)年4月13日前檢具相關表件送人事室
(原未登記於112年8月1日退休者,如因疾病或特殊重大事由,須另經專案報請市府同意退休案,亦請於112年年4月13日前檢具相關表件送人事室辦理專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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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112年3月30日府人給字第1120053160號 書函
主旨:為辦理各級學校教職員112年8月1日退休案,請於本(112)年 4月26日(星期三)前檢具相關表件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府前於111年調查預定於112年度退休人員資料,據以編列 年度退休預算,已提列登記於旨揭日期退休者,請服務學 校依「新竹市政府所屬學校教職員退休案件申請注意事項 及應送文件檢核表」檢齊相關證件後,於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線上申請,並將紙本逕送本府人事處彙辦(免備文),俾利核定作業。
二、原未登記於本年8月1日退休者,除因疾病或特殊重大事由, 經專案報請本府同意外,請於編列113年度預算時再議。
三、檢送上開檢核表1份,其他相關表件請至本府人事處全球資訊網(另開新視窗)退撫給與/退休服務/申請退休相關表件及作業規定/教育人員退撫表件下載。
四、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承辦人:
(一)國高中:洪科員婷琪,電話:03-5216121分機389。
(二)國小、幼兒園:楊約僱人員怡菁,電話:03-5216121分機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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