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主旨: 為遴薦「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新竹考區監場人員,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旨揭考試訂於本(112)年7月7日(星期五)至7月11日(星期二)於本市立光武國民中學、明新科技大學舉行。
二、 為應旨揭考區監場業務需要,請遴薦公教人員(不含約聘 僱及代理教師)擔任監場人員,並以領有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且負責盡職無不良紀錄者為優先。請本府各單位繕造監場人員名冊於本年5月19日(星期五)前將EXCEL電子檔及核章後掃描檔寄送至承辦人信箱 02964@ems.hccg.gov.tw;所屬機關學校則請上傳至雲端人事智慧館彙辦。
三、 本府將依實際需要逕行調整監場人員,又獲選派擔任之監場人員於例假日辦理之試務工作,依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88年10月19日局給字第027630號函釋規定略以,參與試務及監試人員既已依規定支領考試工作酬勞費,不合另予補休或領取加班費,併予敘明。
四、 檢送監場人員名冊(空白表)、考試日程表及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要點電子檔各1份。
{{ $t('FEZ003') }} 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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