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衛生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2年8月11日以環署訓字第1126104149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15日臺教資(六)字第1120080141號函辦理。
二、 為因應實務執行需要及現況問題,調整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相關規範。
相關申請認證及研習資訊,可至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平臺」項下「環教認證專區」查詢(另開新視窗),或洽詢 02-6630-9988 #113、121;或02-7712-9126 教育部資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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