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衛生組長
{{ $t('FEZ002') }} 學務處|
一、 依據環境部113年3月6日環部綜字第1131013551號函辦理。
二、 旨揭指引業經環境部112年4月訂定、112年9月修正,本次係依交通部建議將各運具「碳排放占比」及「延人公里碳排放數據」更新,並配合全民綠生活資訊平台更名為淨零綠生活資訊平台,以及調整相關QRcode網域。
三、 該指引已置於淨零綠生活資訊平台(另開新視窗),可逕至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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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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