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 | 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2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0955D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另開新視窗)下載。 |
三、 | 有關國民小學一、二年級定期評量次數調降部分,以全校行事曆統一為前提,透過降低全校定期評量次數,或調整為多元評量方式等配套措施,進行定期評量之安排;另請依此次修正條文,修正所轄評量相關補充規定。 |
四、 |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劉先生,電話:(02)7736-7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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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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